根據《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生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》依據“東豐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工作”的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,特此公告。
一、招生對象
大班:
凡年滿5周歲(出生日期在2017.09.01-2018.08.31之間)學區內適齡兒童
一年級:
凡年滿6周歲(出生日期在2016.09.01-2017.08.31之間)學區內適齡兒童
二、招生范圍
根據東豐縣教育局下發的《關于對城區中小學學區進行調整的通知》(東教通字〔2022]〕15號)文件精神,戶籍、房產在向陽路以北、豐城街以西、繞盈河以東與北鐵道所形成的封閉區和東風路11委的適齡兒童,以及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、現役軍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、消防救援人員子女、引進人才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。
三、入學條件
凡年滿5周歲、6周歲兒童,可持相關證件到學校進行資格審核。我校招生工作實行學區與學位相結合的原則,學區內房照一經作為幼兒上學依據,將定義為四年學位房,四年內不得作為其他幼兒上學依據。
第一類:學區內戶口、父母名下住宅、學區內房產證;
第二類:非學區內戶口、父母名下住宅、學區內房產證;
第三類: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、現役軍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、消防救援人員子女、引進入才子女等優撫對象。
四、報名須知
1. 報名時間
大班:2023年8月16日
一年級:2023年8月15日及8月17日
2. 報名地點
大班:實驗小學大一班、大二班
一年:在實驗小學幼兒園就讀的、符合實驗小學一年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于8月15日下午到學前原班級報名;未在實驗小學幼兒園就讀的、符合實驗小學一年級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于8月17日在中樓一年一班、一年二班報名。
3. 所需證件:
大班:房照(原件、復印件)、戶口本(原件、戶主頁和兒童頁復印件)、出生證明(原件、復印件)及相關的房屋契稅(必須有)、取暖費、水費、電費等票據的原件并出具健康體檢表。
一年:實驗小學幼兒園兒童只需上交符合條件的以上各種證件的原件;非實驗小學幼兒園兒童需要上交以上各種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。學區住房房照應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。
五、資格審核
學校將根據《東豐縣實驗小學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》逐級進行兩次嚴格審核,力求精準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具體流程如下:
1. 報名當日在大門口發放報名順序號,憑號入校,防止聚集。
2. 樓門口查看戶口本,確認孩子年齡是否符合。
3. 班級門口進行分流,沒有異議的到工作組審核,有異議的分流到領導組,由校級領導進行審核。
4. 工作組分兩組嚴格審核戶口本、房產證、出生證明及相關票據(契稅票據必須有,其他票據能證明即可)。以房照作為審核第一硬件,房照不符合的一律視為不合格。
5. 入學登記,通過審核后符合入學條件的,由工作人員收取各種證件(房產證、戶口本、出生證明、各種票據的原件及復印件,原件放一起,將來返還;復印件放一起,學校留存),并將適齡兒童各項信息進行登記。
6. 簽承諾書,家長承諾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。
六、其他事項
1. 房照為抵押貸款購房者,需提供蓋紅章的房產證復印件、所在銀行抵押合同原件、還款流水(銀行蓋章)及相關票據。
2. 各類優撫對象除需提供戶口本、出生證明,還要提供單位函件及其他證明材料(如軍官證、工作證等),各類證明材料上交教育局,由教育局統一下發審批通知單到學校。
3. 沈后安裝大隊子女入學需持有父母名下四四二戶口(從未變更)、出生證明、四四二開具的孩子父母隸屬本單位員工的證明、正規工資單及孩子父母名下無房產證明。
4. 祖父(母)、外祖父(母)房產證不作為入學依據。
5. 購房協議、安置協議、閣樓無房照、門市房照、營業執照、租房協議等一律不作為入學依據。
東豐縣實驗小學
2023年7月6日